深交所:去年深市債券和資產支持證券發行規模增36%
2020年,是債券發行人按照新證券法要求披露年報的首個年份。6月4日,深交所披露,2020年深市債券和資產支持證券發行規模同比增長36%,公司債券AAA主體發行規模占比從51%提高到64%。
深交所表示,下一步將堅決打擊財務造假、欺詐發行、惡意“逃廢債”等嚴重違法違規和損害市場信用基礎的行為,推動債市健康穩定發展。
債務水平總體平穩
從信披質量看,深交所表示,根據2020年年報審核結果,發行人或專項計劃管理人信息披露質量較往年有所提升,年報可讀性、有用性進一步增強。從基本面看,2020年,深市債券發行人整體深耕主業,資產規模和盈利能力延續增長態勢,債務水平總體平穩。
截至2020年末,深市債券發行人資產總額較上年末增長10%,平均資產負債率61%,資產負債結構總體處于合理水平。2020年深市債券發行人平均營業收入、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同比增長均超8%;平均經營活動現金凈流入與上年基本持平,平均籌資活動現金凈流入大幅增加,較上年同期增長74%。
深交所表示,2020年年報審核工作突出重點,聚焦于主體償債能力和基礎資產現金流狀況,結合整體償債風險特征分類監管、精準施策,提升監管前瞻性。
一是關注非標審計意見涉及事項對償債能力影響。根據審計報告反映的問題性質和影響范圍,深交所及時啟動風險排查,通過問詢進一步了解對公司持續經營能力與償債能力影響,并做好風險分類監管。
二是關注債務規模、結構、期限及其變動的合理性。針對債務杠桿高于同行業、債務增長規模較快且短期償債壓力較大的公司,或者資產規模較小、資產負債率超出合理水平、償債能力較弱的公司,要求公司說明全口徑有息負債同比變動情況、期限結構、債務增長原因及是否存在債務逾期等情況。
三是關注“存貸雙高”“盈利高度依賴非經常性損益”“母弱子強”等發行主體償債風險。對于“存貸雙高”發行人,要求說明貨幣資金真實性及是否存在權利瑕疵,防范涉嫌虛增資金或隱瞞資金受限情況。
四是關注公司治理失范、承諾未履行及涉嫌“逃廢債”等行為。對于存在大額資產抵質押、對外投資、股權或資產轉讓等情形的,關注是否存在信息披露違規、惡意轉移資產“逃廢債”等行為。
提升監管效能
深交所表示,接下來,將夯實制度基礎,提升監管效能,優化市場結構,發揮資本市場樞紐作用,扎實推進債市高質量發展。
一是守好定位,支持優質企業融資發展。二是嚴懲違規,維護市場紀律和秩序。堅決打擊財務造假、欺詐發行、惡意“逃廢債”等嚴重違法違規和損害市場信用基礎的行為,推動債市健康穩定發展。三是防控風險,健全全鏈條工作機制。把好入口關,增強審核端與監管端協同聯動,強化存續期風險監測和排查;持續優化債券風險聯防聯控工作機制,督促相關主體歸位盡責,積極發揮監管合力,及時防范化解風險。四是優化服務,增強市場獲得感。在融資審核、發行上市、持續監管、風險處置等多環節持續簡化辦理程序、提升服務質量,讓注冊制改革惠及市場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