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啟動持續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三年行動
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張良)日前,江西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江西省發展改革委、江西省公安廳等8部門聯合印發《江西省持續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三年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確定,通過三年整治行動,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房地產開發、房屋買賣、住房租賃、物業服務領域的市場亂象得到有效治理,房地產企業合法合規經營意識及從業人員服務意識大幅增強,房地產領域投訴率明顯降低,群眾住房消費中的獲得感、滿意度顯著提高,房地產市場秩序明顯好轉,監管有力、行業自律、主體誠信、行為規范、運行有序的房地產市場環境進一步形成。
《方案》明確整治內容主要有4項:在房地產開發方面,將重點整治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開工建設;未按施工圖設計文件開發建設;未按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如期交付;房屋滲漏、開裂、空鼓等質量問題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準建設配套設施。在房屋買賣方面,將重點整治未取得預售許可擅自預售商品房;發布虛假違法房地產廣告,發布虛假房源信息;捂盤惜售,囤積房源;采取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限制或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套取或協助套取“經營貸”“消費貸”等非個人住房貸款用于購房;協助購房人規避限購政策;協助購房人非法規避房屋交易稅費;違規收取預付款、“茶水費”等費用,變相漲價。在住房租賃方面,將重點整治未提交開業報告即開展經營;未按規定如實完整報送相關租賃信息;網絡信息平臺未履行信息發布主體資格核驗責任;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脅等手段強制驅趕租戶;違規開展住房租賃消費貸款業務;存在“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等高風險經營行為;未按規定辦理租金監管。在物業服務方面,將重點整治未按規定開展承接查驗或承接查驗發現問題未整改;未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物業服務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后,無正當理由拒不退出物業服務項目;對違規裝修、高空拋物、違規占用消防通道等問題未盡勸阻、報告義務;建設單位拒不履行質量保修責任。
《方案》強調,對違法違規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住房租賃企業、物業服務企業、金融機構、網絡媒體及從業人員,依法依規并視情采取警示約談、信用扣分、公開通報、停業整頓(暫停網簽、暫停預售、暫停售樓部或門店開放、暫停預售資金撥付等)、行政處罰、列入失信名單、吊銷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等措施進行處置;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門依法查處。對逾期不能償還債務、大規模延期交房、負面輿情較多等存在重大經營風險的企業,實施重點監管,提升風險防范化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