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孫天琦:僅持境外牌照在境內展業屬非法金融活動
中證網訊(記者 趙白執南)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CF40)特邀成員、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局長孫天琦近日在2021第三屆外灘金融峰會上表示,金融作為特許行業,必須持牌經營,金融牌照有國界,僅持境外牌照在境內展業屬非法金融活動。
孫天琦認為,對境內外投資者禁止的金融業務,以及未對外開放的金融業務,境外機構不得在境內經營。已對外開放的金融業務,境外機構必須持境內相關牌照合法合規經營。境外機構在境內從事禁止的、未對外開放的金融業務、或者僅持境外牌照在境內展業,屬非法金融活動。國內也同樣,金融機構若僅持有可在一定區域內展業的牌照,不能在全國展業,全國性金融牌照只能由中央金融管理部門頒發。
“部分金融產品或服務僅能面向特定對象提供,在數字環境下也要堅決落實,不能降低要求,不能全網無差別銷售。”孫天琦強調,面向不特定對象銷售私募類產品應做到,一是銷售必須持牌。對于非持牌的互聯網平臺沒有通過持牌機構頁面而是直接展示或者介紹、推介私募類產品的,應從嚴認定為非法從事金融產品銷售活動,依法嚴查重罰;二是特定對象可見的要求不能放松。私募類產品不應在網上無差別宣傳,不能讓所有人都可看,只能特定對象可見,網上“特定對象”確定規則應該審慎,不能忽視;三是購買環節合格投資者認證是關鍵。線上線下的合格投資者認證要一致。金融機構與代銷機構之間的責任劃分要清晰。市場規則演化、市場秩序的維護中需要頭部金融企業、頭部平臺公司發揮更大的積極作用。
對于監管層面在數字環境下實現功能監管,孫天琦指出,功能監管需要人在“陣地”在。嚴厲打擊互聯網平臺上的違法違規行為,一定要“打早”“打小”。對于違法違規行為必須重罰,依法追究相關單位、人員的刑事、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