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回答中國證券報記者提問時表示:多舉措推動統一資本市場發展
最高人民法院7月25日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為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意見》科學研判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目標任務和人民法院在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中的坐標定位,打出“五個統一”服務保障組合拳,并要求建立健全與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相適應的司法服務和保障工作機制。
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在最高法新聞發布會上回答中國證券報記者提問時表示,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采取了多方面舉措,努力營造讓投資者放心投資的法治環境,降低資本市場融資的制度成本,推動統一的資本市場發展。最高法將積極開展資產支持證券、加密貨幣、跨境金融產品交易等新類型案件的調研,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夯實資本市場的基礎法律制度,為全國統一的資本市場發展提供優質的司法保障。此外,成渝金融法院即將掛牌。
打出“五個統一”服務保障組合拳
“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要害在‘統一’二字。人民法院通過審判執行工作確保法律統一正確實施,依法維護市場基礎規則和市場交易秩序統一,在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中承擔著不可或缺的重要職責。”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楊萬明表示,《意見》是人民法院服務保障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重要制度支撐。《意見》共7部分30條,提出了總體要求,明確了工作舉措,健全了工作機制,概括起來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
《意見》第一部分要求各級法院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為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提供高質量司法服務和保障。《意見》第二至第六部分對標對表中央文件精神,科學研判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目標任務和人民法院在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中的坐標定位,緊緊圍繞“統一”二字做好文章,打出“五個統一”服務保障組合拳,即:加強市場主體統一平等保護,助力打造統一的要素和資源市場,依法維護統一的市場交易規則,助力推進商品和服務市場高水平統一,切實維護統一的市場競爭秩序。《意見》第七部分要求建立健全與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相適應的司法服務和保障工作機制,更好滿足高質量發展需求。“《意見》的主要特點概括起來就是‘五個統籌’。”楊萬明說,即統籌司法各領域精準發力,統籌各方力量綜合施策,統籌市場各環節全面保護,統籌國內法治與涉外法治一體推進,統籌宏觀要求和具體措施合理搭配。
營造讓投資者放心投資法治環境
針對中國證券報記者關于發展統一資本市場和加強投資者保護的提問,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長周倫軍表示,發展統一的資本市場,制度和規則的統一是重要內容。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多項司法解釋和司法政策性文件,統一法律適用,努力營造讓投資者放心投資的法治環境,降低資本市場融資的制度成本,推動統一的資本市場發展。
他介紹,相關具體舉措主要包括十方面內容,即:及時修改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進一步明確擅自發行和銷售股票、債券、基金份額等非法集資犯罪活動的犯罪構成,依法打擊各種“龐氏騙局”和投資陷阱;研究制定證券期貨市場的內幕交易、操縱市場刑事案件司法解釋,維護公平、公正的資本市場秩序;修改完善虛假陳述民事賠償司法解釋,明確依法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和區域性股權市場適用統一的“反欺詐”規則,在證券發行和交易活動中實施虛假陳述欺詐投資者的,發行人和負有責任的中介機構等責任主體必須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先后出臺了為設立科創板、改革創業板和設立北交所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為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保駕護航;依法打擊債券欺詐發行和逃廢債行為,推動債券市場執法的標準統一;通過《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明確資產管理產品等高風險金融產品銷售者和服務者的適當性義務和告知說明義務;及時制定代表人訴訟司法解釋;建立在線訴調對接機制,切實降低投資者維權成本;指導地方法院依法審理了一批具有重大影響的操縱市場、內幕交易、非法集資、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等資本市場刑事案件,以及股票、債券的欺詐發行、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案件,依法壓實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和中介機構等相關主體責任;加強金融審判專業化建設,高標準高起點設立上海金融法院、北京金融法院,成渝金融法院即將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