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上市條件、優化交易規則 深交所就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配套業務規則公開征求意見
中證網訊(記者 黃靈靈)2月1日,深交所就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配套業務規則公開征求意見答記者問。當日,深交所公布了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上市公司證券發行上市審核規則、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審核規則、股票上市規則、交易規則等10項配套業務規則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深交所明確,全面實行注冊制下,深市主板定位將進一步突出大盤藍籌市場特色,重點支持業務模式成熟、經營業績穩定、規模較大、具有行業代表性的優質企業。由此,相應設計多元包容的上市條件,并與創業板拉開距離。
在完善上市條件方面,綜合考慮預計市值、收入、凈利潤、現金流等組合指標,制定多元化、差異化的上市條件。優化盈利上市標準,取消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無形資產占凈資產的比例限制等要求。新增“預計市值+收入+現金流”“預計市值+收入”兩套指標體系,進一步提升市場包容性。明確已在境外上市和未在境外上市的紅籌企業、存在表決權差異安排企業的上市標準。精簡首發上市、上市公司證券發行上市申請文件,縮短上市申請決定期限。
交易規則方面,深交所整合優化交易規則體系,完善了主板和創業板交易制度。明確主板復制部分創業板交易機制,復制新股上市初期交易機制,明確新股上市后前五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調整盤中臨時停牌機制為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60%的各停牌10分鐘;復制連續競價階段限價申報2%價格籠子機制;復制嚴重異常波動交易信息披露機制,并根據主板股票特點設定差異化閾值。
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方面,深交所明確,注冊制股票上市首日納入融資融券標的,存托憑證按照有關股票的規定執行。明確股票被實施風險警示當日起調出標的證券范圍,撤銷風險警示當日調入標的證券范圍。明確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及其關聯方,在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承諾持有期限內,不得融券賣出該上市公司股票。拓寬投資者融券賣出所得價款的投資范圍,允許投向債券交易型開放式基金(跟蹤指數成份證券含可轉換公司債券的除外),并由會員進行相應風險控制。對融資買入、融券賣出債券的申報數量按照相關規則進行適應性調整。
發行與承銷業務相關制度方面,深交所完善新股定價機制。適度擴大詢價范圍,將職業年金基金等納入詢價對象。完善配售機制,更好地發揮合格境外投資者等中長期投資者的研究定價能力。允許同一網下投資者填報3個不同的擬申購價格,調整高價剔除機制比例,完善定價信息披露要求。對一定比例的網下發行股份實施限售,引導投資者審慎報價。
同時,優化調整配售機制。保持主板和創業板現有差異化的網下初始發行比例及回撥機制安排,主板向網上投資者傾斜。將配售方式由原來的比例配售或搖號配售,統一調整為比例配售。優化戰略配售的具體實施安排,完善超額配售選擇權機制,促進新股上市后股價穩定。主板不實施保薦機構跟投制度,創業板現行跟投機制保持不變。
深交所表示,按照中國證監會統一部署,深交所成立注冊制改革領導小組,下一步,將下足“繡花”功夫,做實做細各項準備工作。一是充分聽取市場各方意見。規則征求意見期間,通過舉辦座談會、公開渠道征集等方式聽取各方意見,認真研究吸收合理建議。相關配套規則經修改完善后報中國證監會批準,及時向市場發布實施。二是做好技術和業務準備。及時開展規則業務培訓,協同市場各方力量做好技術系統改造升級、投資者教育、市場培育服務等各項工作,確保全市場注冊制改革有序推進、平穩落地、取得實效。三是做好平移企業受理和審核工作。將按照全面實行注冊制的整體部署和進度安排,接收深市主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再融資、并購重組在審企業提交的相關申請,確保發行上市審核工作有序銜接、平穩過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