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科大訊飛董事長劉慶峰:建議優化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政策
中證網訊(記者 楊潔)全國人大代表、科大訊飛董事長劉慶峰近日表示,建議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收益所涉個稅的繳納時點調整為實際出售日,轉讓股票所得適用20%的稅率;同時建議將已經在科創板實施的第二類限制性股票政策落地主板市場,尤其是主板科技類上市公司。
這是劉慶峰第四次提出與股權激勵相關的建議。在擔任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期間,劉慶峰曾多次提出進一步優化股權激勵稅收政策的建議。
據了解,目前上市公司與非上市公司在股權激勵政策方面存在差異。對于非上市公司授予公司員工的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等,“員工在取得股權激勵時可暫不納稅,遞延至轉讓該股權時納稅”,股權轉讓時“適用‘財產轉讓所得’項目,按照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對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計稅時間節點設定為“解禁日”, 如果解禁日當日市價高于成本,需在不超過12個月的期限內繳納個人所得稅,同時按“工資、薪金所得”適用3%-45%超額累進稅率繳納。
劉慶峰表示:“股權激勵實踐中,不少激勵對象在納稅時點為了納稅不得不提前賣出股權激勵所獲得的股票,從而影響到股權激勵的中長期激勵作用。而且,受激勵的經營管理團隊適用稅率往往高達45%,這一定程度上影響施行效果和激勵對象的積極性,與企業實施股權激勵旨在鼓勵員工長期持有、激勵創新創業、分享企業發展成果的初衷不一致。”
對此,劉慶峰建議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收益所涉個稅的繳納時點調整為收益兌現階段即“實際出售日”,與非上市公司政策保持一致,以提升員工獲得感。同時建議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對象獲授股票的轉讓所得參照限售股所得,統一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稅,保障股權激勵效果,激發科技企業人才創新精神,釋放創新活力。
此外,劉慶峰還希望進一步優化主板科技創新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政策,建議第二類限制性股票政策能落地主板市場,尤其是允許主板科技類上市公司實施第二類限制性股票。“這可以使主板科技類上市公司更好地運用股權激勵政策,發揮龍頭企業的科創引領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