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央企原則上只能控股1家融資租賃公司
中證網訊 (記者 劉麗靚)國資委6月10日消息,近日,國資委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央企業所屬融資租賃公司健康發展和加強風險防范的通知》指出,著力推動融資租賃公司優化整合。中央企業要堅持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開展融資租賃公司優化整合,不斷提高資源配置效率。中央企業原則上只能控股1家融資租賃公司(不含融資租賃公司子公司),控制2家及以上融資租賃公司的中央企業應當科學論證、統籌布局,對于業務雷同、基本停業的融資租賃公司,應當堅決整合或退出。對于參股的融資租賃公司股權應當認真評估必要性,制定優化整合方案,對風險較大、投資效益低、服務主業效果不明顯的及時清理退出。新增融資租賃公司應當按照國資委有關要求進行備案,集團管控能力弱、融資租賃對主業促進效果不大的中央企業不得新增融資租賃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