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鼓勵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外資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作為社會資本方平等參與PPP項目
歐陽劍環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中證網訊(記者 歐陽劍環)財政部網站11月18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推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規范發展、陽光運行的通知》提出,保障社會資本充分競爭。項目實施機構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依法擇優選擇具有投資、運營能力的社會資本參與PPP項目。鼓勵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外資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作為社會資本方平等參與PPP項目。地市級、縣區級地方人民政府實際控制的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除外)可以代表政府方出資參與PPP項目,不得作為本級PPP項目的社會資本方。地方財政部門應會同有關方面加強對PPP項目社會資本方資質的穿透管理,防止內幕交易、關聯交易,防止政企權責不清和地方保護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