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于2016年9月14日(周三)上午9:30,在國家發改委中配樓三層大會議室召開定時定主題新聞發布會,發布宏觀經濟運行情況并回應熱點問題,相關負責人出席發布會,并回答記者提問。
以下為發布會實錄:
大家上午好,歡迎來參加國家發改委每月定時定主題新聞發布會。今天將重點發布7個方面的情況,分別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特別是去產能和降成本情況、經濟體制改革情況、發用電量情況、投資工作情況、價格運行和價格監管情況、完善銀行卡刷卡手續費定價機制情況、設立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的有關情況。
第七方面,設立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有關情況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就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作出一系列決策部署,先后印發了《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中發[2015]12號)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中發[2015]25號),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和“十三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設立統一規范的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將其列入2016年度工作要點并作為重點改革任務。今年,我委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了《關于設立統一規范的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的意見》。同時,組織福建省起草了《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福建)實施方案》,近日以中辦、國辦名義印發,并向社會公開。
《意見》提出在福建省、江西省、貴州省設立試驗區,主要考慮有兩點:一是三省生態環境基礎較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二是三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不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有利于探索不同發展階段生態文明建設的制度模式。《意見》明確試驗區不搞評比授牌、不搞政策洼地,數量將從嚴控制,務求改革實效。今后還將根據改革舉措落實情況和試驗任務需要,適時選擇不同類型、具有代表性的地區開展試驗區建設。
《福建方案》圍繞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建設“機制活、產業優、百姓富、生態美”的新福建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出了福建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的重大意義、總體要求、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比如,確定了福建試驗區的4個定位,分別是國土空間科學開發的先導區、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先行區、環境治理體系改革的示范區、綠色發展評價導向的實踐區;提出了2017年和2020年試驗區的制度建設目標,以及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的各項目標,實現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環境更好,讓老百姓對生態文明建設成效有更多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