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首批4只公募REITs正式募集設立
中證網訊(記者 黃靈靈)6月8日,深交所首批4只基礎設施公募REITs發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及《場內份額限售申請》。公告顯示,中航首鋼生物質封閉式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首鋼綠能)、博時招商蛇口產業園封閉式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蛇口產園)、平安廣州交投廣河高速公路封閉式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廣州廣河)、紅土創新鹽田港倉儲物流封閉式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鹽港REIT)募集期限屆滿均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辦理基金備案手續的條件,并于6月7日獲得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基金合同于同日起生效。
公開信息顯示,首鋼綠能、蛇口產園、廣州廣河、鹽港REIT募集總份額分別為1億份、9億份、7億份、8億份,發行價格分別為13.38元/份、2.31元/份、13.02元/份、2.30元/份,募集規模分別為13.38億元、20.79億元、91.14億元、18.40億元,4只基礎設施公募REITs募集總規模為143.71億元。
經過份額回撥(如有)與比例配售,就最終向戰略投資者、網下投資者、公眾投資者的發售份額占發售總額的占比情況而言,首鋼綠能為60%、28%、12%,蛇口產園為65%、24.5%、10.5%,廣州廣河為79%、14.7%、6.3%,鹽港REIT為60%、28%、12%。公告披露了獲配網下投資者名稱以及每個獲配投資者的報價、認購數量和獲配數量等。本次發售均未出現提供有效報價但未參與認購和實際認購數量少于報價時擬認購數量的網下投資者。
公告顯示,首鋼綠能、蛇口產園、廣州廣河、鹽港REIT基金存續期(即基金封閉期)分別為基金合同生效后21年、50年、99年、36年,基金在此期間內封閉運作并在符合規定的情形下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上市后,除按照法律法規規定進行限售的基金份額外,場內份額可以上市交易,投資者可將其持有的場外基金份額通過辦理跨系統轉托管業務轉至場內后上市交易。
根據《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指引(試行)》要求,基礎設施基金戰略配售份額存在限售期。公告顯示,對于基礎設施項目原始權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關聯方而言,基金份額發售總量的20%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60個月,超過20%部分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36個月,基金份額持有期間不允許質押。對于其他戰略投資者而言,基金份額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12個月。上述戰略投資者持有的戰略配售份額已根據《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指引(試行)》的要求辦理完成限售業務,在限售期內無法賣出。
專家認為,整體而言,公募REITs作為在長周期視角下具備相對高確定性可觀內部收益率潛力的新金融產品,對投資者具有較強的吸引力。但考慮到目前投資者對于公募REITs產品形態和投資邏輯的熟悉度整體仍不算高,不排除公募REITs上市后交易表現因各方的認知差異呈現一定波動。
同時,觀察海外REITs發行上市后一年維度的價格表現,發現并不存在方向或幅度上的普適規律,而更多取決于單體REITs自身基本面優劣以及投資者在當時對于不同資產板塊的配置偏好。
上述專家表示,對于首批公募REITs產品,尚難判斷上市后基金價格會否因何種外部因素呈現整體性大幅上升或下挫,建議投資者理性看待首批上市REITs投資價值,避免追漲殺跌,導致投資損失。
對于公眾投資者來說,切不可懷有炒公募REITs“一夜暴富”的心態。基礎設施REITs是國際通行的配置資產,是典型的中等收益、中等風險金融產品。從國際經驗看,基礎設施REITs產品受市場因素影響出現收益大幅波動的情況較少。對于廣大投資者來說,穩健、安全、收益中等、適宜長期持有,是公募REITs作為投資產品的“角色定位”。
據了解,REITs產品上市初期,為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交易所將對REITs產品交易重點監控,嚴厲打擊異常交易和違法違規行為,請廣大投資者樹立風險意識,秉持價值投資、長期投資理念,依法合規參與交易,共同維護公募REITs市場運行的良好環境與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