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源證券孫金鉅:轉板將成精選層實現A股上市“快速通道” 極大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互聯互通
中證網訊(記者 周璐璐)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日前分別發布《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轉板上市辦法(試行)》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向創業板轉板上市辦法(試行)》(以下統稱《轉板上市辦法》)。對此,開源證券研究所總裁助理、研究所所長孫金鉅3月1日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轉板上市辦法》在此前的征求意見稿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對新三板精選層公司轉板至科創板或創業板上市的相關標準、審核程序以及各類銜接制度等方面予以明確。孫金鉅預計,符合條件的首批掛牌精選層公司最快可在2021年4季度初實現轉板上市,轉板將成精選層公司實現A股上市的“快速通道”,從而極大地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的互聯互通。
孫金鉅稱,《轉板上市辦法》要求申請轉板的公司需要相應滿足科創板或創業板現行的上市市值與財務指標等發行條件并符合科創板或創業板定位。同時針對精選層公司特點,要求申請轉板公司須在精選層持續掛牌1年以上,股東人數不低于1000人,且在規定期間內股票累計成交量不低于1000萬股。目前已掛牌的51家精選層公司中,滿足轉板科創板、創業板市值與財務指標(數據截至2019年年報)的公司分別有25家、46家。若結合股東人數和成交股數指標,這一數字分別為11家和24家(數據截至2021年2月26日)。
除了在上市基本標準方面與科創板和創業板現行制度保持一致,孫金鉅稱,《轉板上市辦法》還從交易和限售制度等方面作出了銜接安排:一是明確轉板上市首日的開盤價原則上為轉板公司在精選層的最后一個收盤價;二是考慮到轉板公司在精選層掛牌之前以及在精選層掛牌期間分別至少已執行一年的限售期,因此精選層轉板上市后,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及董監高的限售期設置為12個月。
孫金鉅進一步指出,為了更好地促進不同市場間的互聯互通,《轉板上市辦法》還優化了精選層公司轉板上市的審核程序:一是考慮到精選層公司已經歷公開發行并已接受持續監管,《轉板上市辦法》將交易所轉板上市審核期限從首次公開發行的3個月縮短至2個月;二是為了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將轉板公司回復審核問詢的時間由征求意見稿的2個月延長至3個月;三是明確由于轉板上市不涉及新股發行,無需履行注冊程序,且將同意轉板上市決定有效期縮短至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