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金融穩定長效機制 推進存款保險立法
多位代表委員表示,金融系統要找準著力點和切入點,加強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穩妥化解重點領域風險。建議健全金融穩定長效機制,加快推進存款保險立法,拓寬不良資產處置渠道,構建全方位、多層級、全鏈條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
全國人大代表、人民銀行沈陽分行行長付喜國建議:構建科學有效金融風險處置機制
本報記者 彭揚
全國人大代表 付喜國
存款保險制度是維護公眾信心、防范擠兌、處置金融風險、保障問題銀行有序退出市場的重要制度安排。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沈陽分行行長付喜國近日在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采訪時建議,以金融穩定法為綱,將存款保險條例升格為存款保險法,在商業銀行法、中國人民銀行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企業破產法等修訂中統籌完善存款保險制度,協調解決制約存款保險制度作用發揮的痛點和難點問題,構建科學有效的金融風險處置機制。
做好權責分配
“建議在金融穩定法中明確存款保險機構風險處置部門的定位,賦予其相應處置角色和處置措施。”付喜國表示,金融穩定法作為防范化解處置風險的基礎性法律,應合理擺布處置機構與監管機構的關系,做好權責分配。
他建議,將風險處置措施、配套措施和司法銜接等的實施主體由金融管理部門修改為處置部門,從而賦予存款保險機構與金融管理部門同樣的處置手段;明確使用存款保險基金進行風險處置的,應當由存款保險機構擔任接管組織或實施清算,從而賦予存款保險機構相應的處置角色,真正實現權責利對等。
付喜國建議,認真總結存款保險制度實施的經驗教訓,在存款保險條例既有規定的基礎上,銜接好金融穩定法,制定出臺存款保險法。
付喜國認為,應合理劃分中央銀行、監管機構與存款保險機構的關系,準確把握各部法律的定位,筑牢金融安全網三支柱;中國人民銀行法可主要圍繞中央銀行職責展開,并在系統性金融風險處置中,科學設計金融委、人民銀行、存款保險機構的職責,可由存款保險機構按照金融委、人民銀行的決策開展具體操作。
此外,付喜國建議,在企業破產法中做好存款保險制度與司法破產之間的銜接。
引導資金向重點領域傾斜
“金融是實體經濟的血脈。金融系統必須找準著力點和切入點,在實現遼寧全面振興新突破中展現更大的擔當作為。”付喜國表示,遼寧金融部門將從全力實現信貸總量平穩增長、引導資金向重點領域傾斜、加強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穩妥化解重點領域風險等方面抓好落實。
付喜國表示,將全力實現信貸總量平穩增長,推動經濟增長實現新突破。人民銀行沈陽分行將通過強化日常監測,充分發揮國有大行穩盤壓艙作用,持續開展“包片”“包行”督導等方式,督促遼寧金融機構持續加大對遼寧的資金支持力度。爭取今年新增貸款不低于2200億元、未來三年實際新增貸款不低于10000億元。尤其是今年一季度,確保實現信貸“開門紅”。
付喜國表示,人民銀行沈陽分行將推動金融機構加大對制造業研發創新、設備更新的信貸投放力度,力爭相關的制造業中長期貸款只增不減;要為農業、服務業提供適配性更強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通過提升金融供給的質量與數量,為“做大做強工業”“做活做優服務業”“做精做深農業”提供適宜的貨幣金融環境。
在防風險方面,付喜國表示,人民銀行沈陽分行將扎實開展地方法人銀行流動性監測,綜合運用風險警示、早期糾正等措施,為改革提供穩定的金融環境。
全國政協委員,四川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林罡建議:暢通資本補充渠道
本報記者 王方圓
全國政協委員 林罡
推進中小銀行補充資本和改革化險,是當下銀行業普遍關注的話題。全國政協委員,四川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林罡在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今年最關心的就是地方中小金融機構改革發展的話題,建議建立健全金融穩定長效機制,暢通資本補充渠道。
拓寬不良資產處置渠道
“穩妥化解地方中小金融機構風險,建立健全金融穩定長效機制,對維護金融安全穩定發展大局具有重要意義。”林罡說,要堅持從源頭入手、一體推進改革化險,暢通地方中小金融機構資本補充渠道,為經營狀況良好的中小銀行提供更為便捷的上市融資通道。同時,要嚴格規范股權管理,對股東資質和持股情況進行穿透式監管,做好關聯交易管理,防止內幕交易和利益輸送問題。
林罡建議,逐步構建不良資產市場統一監管框架,建立全國統一的不良資產交易平臺,持續做好地方高風險中小金融機構的風險處置工作。
林罡認為,應引導中小金融機構聚焦主責主業,找準發展定位,結合自身資源稟賦實施差異化競爭戰略,提升經營能力,健全風險防范的內生機制,不斷夯實金融健康穩定發展的微觀基礎。
“分類施策、兼并重組已成為中小銀行風險處置和改革的主要方式,建議加大對改革重組銀行風險處置模式的推廣力度。”林罡說。
推動數字化轉型
林罡介紹,四川銀行持續加大金融科技支撐能力,逐步打破信息壁壘,實現信用信息數據共享;圍繞“標準化”產品,加快推進普惠小微產品線上化進程,實現產品“標準化、集約化、流程化、專業化、規模化”。
林罡透露,四川銀行已全面啟動“數字川行”建設:在組織保障方面,推出敏捷開發模式,建設數據分析師人才隊伍;打造業務產品經理隊伍,彌合業務需求和科技實現之間溝通的鴻溝;建立全行數據分析師隊伍,利用數據業務場景培育數據分析師的思維意識和能力。
“在數字化經營領域,我們將搭建重點領域的系統平臺,豐富業務支撐。”林罡表示,四川銀行將運用大數據、高級分析、人工智能等新技術賦能業務發展,推動從“經驗驅動”向“數據驅動”的決策模式轉變。
全國人大代表、人民銀行武漢分行行長林建華建議:加快制定存款保險法
本報記者 彭揚
全國人大代表 林建華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行長林建華近日在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建議盡快將制定存款保險法列入全國人大的立法工作計劃,加快推進立法工作,以法律形式全面、系統完善我國存款保險法律制度,健全金融穩定法律體系。此外,他建議,盡快制定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健全機構職責
林建華建議,明確規定存款保險制度在金融穩定中的定位。明確規定存款保險制度為金融安全網三支柱之一,進一步明確存款保險機構設置,明確存款保險基金管理公司作為法定機構而非普通民商事公司的法律地位。圍繞“存款保險基金管理”“金融風險防范”“金融風險化解”“金融風險處置”等重要內容和環節進一步健全存款保險機構的職責。
同時,建立存款保險基金的后備融資機制。明確存款保險基金面臨資金不足時,存款保險機構可以通過發債、向人民銀行借款等方式籌集資金。
在完善存款保險機構風險監測職責方面,林建華建議,明確存款保險機構建立有存款保險特色的風險監測和評估預警機制,以盡早識別判斷可能發生的金融風險。進一步做實存款保險機構與人民銀行、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等部門、機構的信息共享機制,并增加與地方政府的信息溝通機制,確保能夠及時獲取信息。增加存款保險機構核查的手段和措施,進一步明確核查的法律效力,提升通過核查發現風險的能力。
他建議,完善存款保險機構風險警示和早期糾正職責。進一步細化風險警示和早期糾正啟動的條件,明確“補充資本”“控制資產增長”“控制重大交易授信”“降低杠桿率”四類現有早期糾正措施的具體內容,并補充新的早期糾正措施,提高早期糾正的效果。
盡快制定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林建華建議,盡快制定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他認為,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須壓實金融機構責任。建議圍繞保護金融消費者八大權利,針對普遍問題產生的原因,金融監管部門從信息披露、適當性管理、格式條款、個人金融信息保護、金融糾紛化解等方面加以約束;金融機構從戰略規劃和機構設置、制度機制、內部考核和審計等方面建立工作機制,構建全方位、多層級、全鏈條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
同時,引導金融消費者自我保護。為金融消費者提供適當保護的同時,加強金融知識宣傳教育,倡導“賣者有責,買者自負”的契約理念,引導金融消費者理性消費、誠實守信,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構建社會共治體系。林建華認為,良好的市場環境需要市場參與者共同努力,要注重構建上下、左右、內外聯動的協作交流機制,建立完善金融機構自治、行業自律、金融監管和社會監督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共同治理機制,調動各方力量維護公平公正的金融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