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II、RQFII境內證券期貨投資新規發布
9月25日,經國務院批準,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管理辦法》(簡稱《QFII、RQFII辦法》),中國證監會同步發布配套規則《關于實施〈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規定》。《QFII、RQFII辦法》及配套規則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具體來看,《QFII、RQFII辦法》及配套規則修訂內容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一是降低準入門檻,便利投資運作。將QFII、RQFII資格和制度規則合二為一,放寬準入條件,簡化申請文件,縮短審批時限,實施行政許可簡易程序;取消委托中介機構數量限制,優化備案事項管理,減少數據報送要求。
二是穩步有序擴大投資范圍。新增允許QFII、RQFII投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簡稱全國股轉系統)掛牌證券、私募投資基金、金融期貨、商品期貨、期權等,允許參與債券回購、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轉融通證券出借交易。QFII、RQFII可參與金融衍生品等的具體交易品種和交易方式,將本著穩妥有序的原則逐步開放,由中國證監會商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同意后公布。
三是加強持續監管。加強跨市場監管、跨境監管和穿透式監管,強化違規懲處,細化具體違規情形適用的監管措施等。
證監會當日發布的配套規則明確,QFII、RQFII可以投資在證券交易所交易或轉讓的股票、存托憑證、債券、債券回購、資產支持證券,全國股轉系統轉讓的股票等證券,人民銀行允許投資的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產品以及債券類、利率類、外匯類衍生品,公募證券投資基金,中金所上市交易的金融期貨合約,證監會批準設立的期貨交易場所上市交易的商品期貨合約,國務院或證監會批準設立的交易場所上市交易的期權,國家外匯管理局允許QFII、RQFII交易基于套期保值目的的外匯衍生品,以及證監會允許的其他金融工具。QFII、RQFII可參與的金融期貨、商品期貨、期權等的具體品種和交易方式,由證券期貨交易場所報證監會同意。
證監會表示,將繼續秉持開放理念,加快推進資本市場高水平雙向開放。
格林大華期貨金融期貨首席研究員趙曉霞表示,《QFII、RQFII辦法》及配套規則的發布是我國金融市場加大對外開放力度的重要一步,金融市場的對外開放不僅是讓境外的金融機構來境內設立金融機構,允許提高中外合資金融機構的外資比重,也包括擴大外資的投資品種和范圍。
廈門大學經濟學院教授韓乾表示,《QFII、RQFII辦法》及配套規則的正式出臺,擴大了境外合格投資者的境內投資范圍,有利于吸引境外資金參與我國境內證券期貨市場,增加市場的深度和活躍度,擴大我國資本市場的國際影響力,進而推進人民幣國際化進程。
“允許QFII、RQFII投資金融期貨、商品期貨、期權,有利于提高我國相關品種的國際影響力和定價權,同時也對境內投資者的專業度提出更高的要求,預計程序化交易、量化交易在境內市場的應用會更加廣泛。另外,Alpha策略估計賺錢會越來越難。”趙曉霞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