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舉辦期貨公司境外展業法律合規培訓
9月24日下午,大商所在上海舉辦“期貨公司境外展業法律合規培訓”,來自上期所、鄭商所、中金所及上海市期貨同業協會相關部門負責人、會員單位首席風險官及國際部負責人共約50人至現場參會,其余110多位業務人員通過線上直播平臺參會。
大商所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2018年大商所推動鐵礦石期貨國際化,邁出了對外開放的重要一步。目前,大商所正在持續完善優化國際化相關業務規則,積極推動更多已上市期貨、期權品種國際化,實現境內、境外連通,加快建設多元開放、國際一流衍生品交易所。為進一步支持和鼓勵更多合格的境外投資者合法合規參與境內商品期貨交易,大商所通過現場和網絡授課等形式舉辦境外展業法律合規培訓,旨在助力各市場機構做好國際化品種的境外展業工作,進一步吸引境外投資者廣泛參與境內期貨品種交易,有效防控國際化業務帶來的相關法律風險。
據期貨日報記者了解,本次培訓會設有境外展業監管框架、各國境外展業法律監管法規及交流回答三個主要環節。會上,大商所法律與合規監督部相關專家首先講解了期貨公司在境外展業時需要關注的法律框架以及共性的問題,包括屬地管轄與屬人管轄原則、反向問詢豁免、GDPR隱私保護、CFTC紅名單等。隨后,上述專家闡述了期貨公司在歐洲十三國(地區)、大洋洲及南美洲四國(地區)、亞洲十七國(地區)、非洲及離岸六國(地區)進行展業時應注意的法律問題,介紹相關國家(地區)的監管思路,歸納總結相關國家(地區)的監管模式,結合調研中發現的境外展業現實問題,為市場提供境外展業合規建議。
據介紹,大商所分享的境外展業法律問題主要涵蓋三個方面:首先是期貨公司能否接受該國客戶,以及是否需要持牌;其次是期貨公司能否接受該國期貨經紀機構的轉委托以及該國經紀機構相關牌照的核查方式;最后是期貨公司能否向該國主體或到該國境內進行市場推廣。此次培訓所分享的國家和地區覆蓋了歐洲、大洋洲、亞洲、非洲、離岸六國等五大區域。
上海轄區某期貨公司人士參加線上視頻會后對記者說:“我們有一些境外業務,雖然目前的業務規模相對境內業務較有限,但由于在各個國家開展境外業務要求不一樣,情況相比境內來說更為復雜。因此,對期貨公司開展境外展業法律合規的培訓很必要。”
相關人士告訴記者,期貨公司境外展業是推進中國期貨市場國際化的重要一環,類似的業務培訓可為中國期貨市場國際化打下良好的基礎。
據悉,自2018年鐵礦石期貨國際化以來,截至8月底已有來自中國香港、新加坡、英國、澳大利亞等18個國家和地區的270多家境外機構開戶。其間,大商所持續加強對期貨公司境外展業的合規支持,針對期貨公司接受境外客戶委托或者境外招攬是否會受到當地監管機構監管、引發持牌要求等問題,與全球衍生品領域排行前列的知名律所合作,完成40個國家(地區)相關法律風險評估,已整理完成期貨公司境外展業法律問題匯編并向全部期貨公司進行發放。